新闻资讯详情

【高峰论坛嘉宾观点】议题二、变革时代:聚焦国际仲裁新发展


      2024年9月26日,第十二届中国仲裁周期间最高规格的盛会--2024中国仲裁高峰论坛暨中国-中东北非仲裁高峰论坛在北京成功举办。本次论坛由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CIETAC,简称“贸仲”)与联合国国际贸易法委员会(UNCITRAL,简称“联合国贸法会”)、国际商事仲裁机构联合会(IFCAI)、中华全国律师协会(ACLA)共同主办。


      本届论坛的主题为“跨越时代的国际仲裁”,来自17个国家和地区的30余名仲裁法律界、公司实务界、学术界中外专家围绕“融合时代:共筑全球仲裁同心圆”“变革时代:聚焦国际仲裁新发展”“数字时代:拥抱万物智联新趋势”三个议题发表主题演讲,直面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积极探索国际仲裁未来发展方向,共商新时代国际仲裁友好合作新路径。来自国内外主要仲裁机构的代表、法官、仲裁员、律师、学者及工商界人士500余人现场参会,来自105个国家和地区超过503万人次在线关注或收看。


      在“变革时代:聚焦国际仲裁新发展”第二个议题中,研讨嘉宾聚焦时代变革中的国际仲裁最新发展,讨论了不同法域仲裁法律制度及仲裁规则变化,快速仲裁、网上案件管理、早期驳回制度、第三方资助等前沿实践发展现状,为推动国际仲裁创新发展提供了新思路。



Seung Wha CHANG:大韩商事仲裁院国际仲裁中心的未来改革设想


      以下内容是大韩民国商事仲裁院国际仲裁中心主席、世界贸易组织上诉机构前任法官Seung Wha CHANG在“变革时代:聚焦国际仲裁新发展”议题环节发表演讲内容节选:



      我想先介绍一下大韩商事仲裁院(KCAB)的历史,可能在座的已经了解KCAB,我们是1966年成立的,也是全球最早的仲裁机构之一。一直到2018年,KCAB一直都没有一个独立的分支专门处理国际案件,所以在2018年的时候,KCAB之下成立了国际仲裁中心。


      国际仲裁中心刚开始没有一个专门的主管,2023年4月我开始担任国际仲裁中心的主席。自此之后,我一直致力于去获得政府的支持,也一直非常成功。现在我可以对明年和之后几年做大胆的规划,那就是关于大韩商事仲裁院国际仲裁中心的改革。我们有哪些主要的目标和任务呢?


      首先,国际仲裁中心将会成为一个功能自治的机构。虽然我们仍然是在KCAB之下,但我们的管理架构将会独立于KCAB。KCAB国际仲裁中心的目标是要接轨国际标准,包括案件管理、技能、服务,以及与仲裁员相关的工作和活动。我们将会有自己独立的办公地点和设施。但国际仲裁中心未来的目标和使命是什么呢?大家可以看到,亚洲有很多非常活跃的仲裁机构,我认为现在对于仲裁服务用户来讲,尤其是大陆法系的用户他们仍然有未满足的需求,所以KCAB国际仲裁中心的主要目标之一是提供更加友好的、能够让大陆法系的受众和企业、用户受益的仲裁服务。我们的服务目标不仅限于这个领域而已。我们也希望能够更多为大陆法系国家提供比较友好的仲裁服务,这是我们的目标之一。


      想到做到这一点,首先第一个目标是要让我们的仲裁机构更加透明。首先所有重要的决策,包括仲裁员指定,程序上的决定等等都是要透明的,让用户知道到底是谁具体做了这些重要的决策,而且以一种非常中立和独立的方式来作出决策,为了让我们仲裁机构更加高效,我们也思考了好几个选择方法。


      第一个是将类似调解的程序纳入到仲裁程序之中,因为时间比较少,在互动环节再详细谈吧。如果主持人会提这个事的话。


      同时,我们也思考,考虑采取一些额外的加速或者快速的程序,当然我并不是说只是一个简单的加速程序,这已经有了。我说的也不是一个早期决定的速裁的决定,我这里谈的是第三种类型的快速程序,比如说从立案,仲裁申请开始,这个仲裁必须要在100天之内完成案件的裁决。当然某些案件并不是很现实,只要当事人双方达成一致,只要我们能够找到能力具备的仲裁员,在100天之内完成案件的审理是有可能的。


      说到仲裁员,我们的仲裁员并不像其他全球仲裁机构那么的高端,包括仲裁费、仲裁员的收入没有全球仲裁机构那么多。但是这方面我们在进行弥补。这就是我对2025年的未来改革设想。



Thara GOPALAN:美国仲裁协会国际争议解决中心在国际仲裁方面的程序和技术发展


      以下内容是美国仲裁协会国际争议解决中心(ICDR)副主席Thara GOPALAN在“变革时代:聚焦国际仲裁新发展”议题环节发表演讲内容节选:



      美国仲裁协会国际争议解决中心(ICDR)已经有98年历史,在1926年成立以来,我们已经解决了超过830万的案件。我们有一些创新的文化,有一些价值我们是非常坚持的,一直指导我们这么多年的程序和发展。


      第一点,保证公正的标准,这对于我们的程序是至关重要的。


      第二点,和其他仲裁机构没有什么区别,我们要去提高时间效率和降低成本,大多数仲裁在13个月以内完成程序,当然我们希望不断降低和缩短这个时间。


      第三重要价值观,我们要加强可及性。我们希望程序是透明的,为了终端用户而设立,不仅仅是针对企业用户,而且是个人用户也可以使用的程序。


      第四重要元素就是创新改进和发展,我们不断进步和改进,一直在仲裁界改革的前沿。比如说在2006年就推出了紧急保护措施,还有惩罚性赔偿金额,2014年推出了加速程序,另外我们还有一些对于网络安全的措施。在仲裁和调解过程中,如果他们不愿意这么做的话,可以选择加入这个过程中,并且也在2021年引入了《新加坡调解公约》,这方面也引入了关于早期解决以及第三方资助披露的问题。创新很重要一个部分,不仅是我们的程序,还有我们使用的最新技术。


      第五个核心价值因素,保证程序的公正性和保密性.


      我们的确看到不同仲裁机构在全球这几个方面都有很多趋同性。


      第一个,对于仲裁员指定的程序。现在我们是由当事人来任命/选定仲裁员,也辅助于由仲裁机构来指定仲裁员。


      第二,仲裁机构都引入了紧急仲裁的措施,把它用来替代临时措施。


      第三,我们有一个加速的程序、简易程序以及早期驳回程序。早期驳回有可能在最新的仲裁规则中被采用,目前还没更新。在2021年程序中,有部分提到了早期驳回程序。同时还有一些仅有书面书证的案件,如果这个案件是争议标的比较小的话,是可以采用书面的方式。仅有书证的话,在很多中小案件变成了常见的做法。另外是时间的限制,这是所有仲裁机构不断严格希望执行的,尽可能实现我们的承诺,以一种非常节省时间和成本的方式给当事人提供服务。


      下面一个非常重要的程序方面的进展,不仅在仲裁机构方面,而且在全球方面,就是一种行业的专业性。在整个机构中加强专业性,这当然也包括具体的涉及到行业的仲裁庭的组建。美国仲裁协会重点关注几个领域,包括建筑、能源、科技等等,帮助我们应对日渐增长的案件量。


      第二个行业的专业性,我们看到的趋势,涉及到不同行业的规则,我们有很多规则。首先是国内的案件规则,这都是我们商业规则。还有一些在ICDR国际规则。但是在美国仲裁协会国内案件规则方面,还有针对不同行业的案件,包括针对健康行业的规则、针对保险行业的规则,我们也要确保这些案件的确能够最相关并且最适用某些机构行业。


      第三个比较大类的是我们所关注的发展和变革。要针对用户提供恰当适合用户的纠纷解决机制,而不是不分用户,我们一直将调解融入其中,作为程序一部分,这是一个可以选择的程序,你可以选择使用调解,而不是调解,那可能是一个多层次的调解的条款,这也是根据我们机构规则第六条,尽可能使用恰当的方式解决纠纷,对于我们很高的72%的和解率作出重要贡献。在 72%的和解案件中,32%出现在仲裁庭介入之后。


      第四个因素,使用恰当方式解决纠纷。刚才说了有一个纠纷避免委员会,在这种情况下,我们这个程序主要用于建筑行业,这是由三个成员组成的委员会,包括律师、工程师还有建筑师。他们能够提供有约束力或者没有约束力的建议,这样取决于你的合同要求。


      另外一个最新的具体进展,我们非常关注科技使用,其中最有趣的就是人工智能加持的工具,包括文件审核,还有用人工智能来起草可以执行的仲裁和调解的协议,这是一个重要的基于人工智能的工具。



Caroline FALCONER:斯德哥尔摩仲裁院的创新举措


      以下内容是瑞典斯德哥尔摩仲裁院秘书长Caroline FALCONER在“变革时代:聚焦国际仲裁新发展”议题环节发表演讲内容节选:



      瑞典斯德哥尔摩仲裁院(SCC)有非常悠久的历史,和中国有很长时间的合作,1917年我们就成立了。在80年代,我们当时也是和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签署了一个合作协议,自那之后,就有越来越多的中国当事人到我们瑞典斯德哥尔摩商会仲裁院办理案子。


      SCC是国际仲裁领先的仲裁机构,每年处理200多件案件,55%的案件是国际仲裁案件。其中很多案件来自亚洲国家,其中多数案件是商业案件。我们还有几个投资纠纷,每年大约40到45个不同国家来到SCC解决纠纷,我们非常自豪,有差不多50%的仲裁员是女性,是由SCC理事会指定。


      我们非常自豪,SCC是非常创新和现代的仲裁机构,可能是最现代的仲裁机构,不知道这样说是否合适,但是我们一直努力,在创始之初就不断创新。最新一大特色是SCC特快争议评估,三周就能够得到中立的裁决结果,而且费用是固定的。所有SCC案件管理都是上网管理,半年前我担任秘书长以来,我们的责任之一是跟用户和当事人密切对话,包括中国在内所有司法辖区保持对话,我们追求质量,成本效益,要想实现这些目标,需要进一步提高数字工具的使用,就在今年年初。我们发布了数字争议申请平台,在SCC所有的申请都是在网站上去申请,我们不再接受纸质的申请。如果不知道瑞典在哪?这是瑞典的地图,黑色这里标记的就是瑞典,紫色代表在过去十年当中,代表当事人所来自的国籍,基本上覆盖了全球所有的地方,过去十年覆盖了87个国家。


      对于我们来讲,中国是很重要的市场,所以我们所有的条款和规则都有中文版本,秘书处也有会讲中文的同事,所以跟SCC沟通,无论是口头还是邮件都很方便。


      最近的一个进展,我们刚刚发布的这个工具,它叫SCC快速仲裁,三周有固定费用就能够得出裁决结果,双方当事人可以决定如何使用这个工具。最终的裁决结果,它可以是对双方没有法律约束力,这也是在大多数情况当中所看到的情况,双方当事人决定裁决SCC快速仲裁程序。他们可能会发现对于条约当中某一个条款的解读存在争议,于是,决定很早就走SCC特快程序。


      这个对于双方来讲,拥有合同的约束力。这个可以被转换为仲裁的裁决结果,这也是我们SCC特快条款和规则当中,可以去支持的,当然需要双方的同意。或者在原始合同当中,也可以找到SCC之前双方达成一致,同意我们所给出的裁决,本身对双方有约束力。



Christopher CAMPBELL—HOLT:哈萨克斯坦阿斯塔纳国际金融中心法院及国际仲裁中心简析


      以下内容是哈萨克斯坦阿斯塔纳国际金融中心(AIFC)法院及国际仲裁中心登记官兼首席执行官Christopher CAMPBELL—HOLT在“变革时代:聚焦国际仲裁新发展”议题环节发表演讲内容节选:



      哈萨克斯坦在区域合作方面,推进不同国家的合作,如中国、俄罗斯和其他各地国家,包括美国、英国的合作。


      我们法院仲裁中心就是在这个背景之下成立,本身是2016年成立的。因为在此之前,我们刚刚设立了一个类似的卡塔尔金融中心。在哈萨克斯坦,我们受邀在这里设一个普通法系的仲裁中心,主要解决金融事件。


      再介绍一下我们法院的国际仲裁中心。这个中心本身的目标是建立国际投资者的信心,希望吸引更多的外国投资者。整个项目一直非常成功,极大促进了外国投资,甚至吸引了高达120亿美元的投资。这也极大提高了对于国际争议解决的信心,如果对于整个争议解决没有信心的话,不会用来促进投资,这极大促进了我们和其他国家的合作。我们想做的是建立一个一站式解决方案,中国法院的一站式服务非常地便捷,在哈萨克斯坦有非常类似的,在法院当中有仲裁和调解,我们是非常创新的,不光因为地理位置,我们主要以国际仲裁规则为范本。我们仔细研究了所有的规则,包括紧急仲裁程序、早期裁定,还有其他仲裁规则。关于中立的机构,包括仲裁员、法官还有调解员;同时我们还有非常多的案件管理,我们有非常严格的截止日期;还有灵活的程序,尽可能吸引更多的用户。与此同时,我们还提供快速的裁决,我们也会提供调解和仲调结合,我们和加州其他地方不太一样,因为我们的仲裁员和调解员是两拨人,如果有时间的话我会更多介绍这一部分。


      很关键的是我想讲一下执行,在有裁决之后希望成功地执行。这个在实践当中非常难,所以我们有独立的国际法院,这就是在《纽约公约》(即《承认及执行外国仲裁裁决公约》)基础上,有的时候仲裁员可能因为程序受到挑战,导致裁决没有办法得到执行。我们现在在全球28个国家都有做过类似的努力,保证倡议的发展。


      我想简单介绍一个非常核心的创新就是“数字系统”。基本上每个人,我相信在台上的每个人可能对于数字化都有不同的一些看法,这一点很重要。我们现在在一个星期之前做好了准备,所以现在不需要再倒退,在一个星期之前开始做在线听证,我们保证保密性,我们和新加坡一起做的数字司法,这些IT公司对于案件管理和文档管理非常高效,而且用户也都非常喜欢,现在我们还在建第一个AI智能的项目,这是哈萨克斯坦科技公司一起去建英语和俄语的实时笔录,这在所有的庭审都会用到,而且我们还在建自己的伦敦和新加坡式的仲裁庭,一些国际人士可以来哈萨克斯坦,第一次过来的话,我们为他们提供最高标准的仲裁庭的支持,这是法院仲裁中心能够提供的一切。


      另外我想说,我们其实现在在最近的多元性报告当中也有被提及,女性占到70%以上,因为每个案件都需要双方当事人的同意,我们尽可能确保仲裁员的平等。我们现在已经审结了3300多个案件,而且每一个案件实际上都是100%被执行了,其中包括了哈萨克斯坦。



Khaled ELGARHE:简要介绍卡塔尔国际仲裁和调停中心


      以下内容是卡塔尔国际调解仲裁中心(QICCA)首席法律顾问Khaled ELGARHE在“变革时代:聚焦国际仲裁新发展”议题环节发表演讲内容节选:



      我今天是想给大家简单地介绍一下卡塔尔国际调解仲裁中心的一个新规则,也简单介绍一下国际仲裁中心的情况。


      卡塔尔国际调解仲裁中心是唯一一家在卡塔尔得到国家授权的提供仲裁服务的仲裁机构。它成立于2006年,在它成立以后一直是遵守《联合国贸法会国际商事仲裁示范法》(以下简称《示范法》),但是我们也对涉及到一些机构的事项做了一些轻微的调整,因为我们知道联合国贸法会一开始的规则并不是适用于仲裁的程序规则。新的规则也是将贸法会的仲裁规则作为我们重要的渊源之一,但是我们也在考虑去采纳其他国际最佳实践,包括其他国际仲裁机构的最佳实践,就是将其他国际仲裁适用的规则融入到我们的实践中去。这些最新的规则,我们的目标是实现一个公正和有效的程序,希望有一个更快的加速程序,减少步骤的复杂度,并且在有效的时间范围内完成相应的程序,从而实现效率目标。


      这也是在我们所提到的原则中反映出来,包括规则本身也体现出来。比如说在第4.2条中主要涉及到所有的通信和通知可以通过电子邮件或者本中心可接收或其他电子案件管理系统来发送给收件人,特别是在程序一开始的步骤,包括在仲裁程序后续的阶段都可以使用。另外这个规则还提到电子案件管理的系统,我们仲裁院在2024年的规则中专门有所设计,这个案件管理系统也是要尽可能对它进行数字化,由仲裁机构来提供的数字化系统。这个电子化管理是贯穿整个仲裁程序的每一步,从立案开始到最终的仲裁裁决都以电子的方式,包括电子送达等等,还有电子签名。


      另外一点,第三方资助的问题。很多仲裁机构对此是有所质疑的,因为这方面缺乏相关的监管以及各国国内仲裁法的限制。卡塔尔仲裁中心涉及到第三方资助的规则是要求至少要进行披露,如果涉及到第三方资助的话,主要是考虑到第三方资助有可能会对于仲裁程序产生影响,包括跟仲裁员之间可能存在利益冲突、资助方和当事人之间可能存在利益冲突。


      另外,之前的规则就是贸仲好像没有提到第三方资助,但是2024年的规则好像提到这一点了。我们这个仲裁机构应用并且在进行修改规则的时候,我们尽可能地了解到全世界不同地方的仲裁机构做法以及不同当事方和利益相关方包括仲裁员的反馈我们来作出相应的改革,从而采用这些原则。


      再谈一下要实现更加高效和更简易的程序,仲裁调解中心希望让整个程序更简洁,从而加快整个程序,包括对仲裁庭的组建以及能够给出裁决的实践。为了能够加速整个程序,包括仲裁庭的组建,大家都知道这些步骤是要花很多时间的,当时各方都同意仲裁员的遴选,最终仲裁机构经常会被诟病,是因为仲裁机构的过错导致了仲裁期的延时、仲裁庭的组成。仲裁员的指定必须由原告和被告一定时间内指定仲裁员,如果达不成一致的话,将会根据顾问委员会来作出仲裁员的指定。


      之前有一个条款,也就是仲裁庭要尽最大努力在6个月时间内作出裁决,但是在新的规则下我们强制要求仲裁庭在6个月内作出裁决,主要考虑到当事人之间有这样的协议;有必要的话当事人可以提出延期的,延期申请可以提交给仲裁机构,仲裁机构可以决定延迟,如果在当时无法达成一致的话。


      有了这个披露之后,仲裁中心也通过了IBA的规则,任何的披露应该都是根据国际标准来进行利益冲突的披露。另外,有关加速规则、加速仲裁的程序,我们有了这方面新的规则,仲裁裁决应该在6个月之内进行裁决。


      卡塔尔也是一个大陆法系国家,有非常现代的仲裁法。现在的仲裁法是2017年通过的,而且它也是基于《示范法》;另外卡塔尔法院也是非常支持仲裁,不会轻易干预仲裁程序,也不会破坏仲裁程序。



赵健:贸仲仲裁规则修订新亮点


      以下内容是中伦律师事务所高级顾问、贸仲仲裁员赵健在“变革时代:聚焦国际仲裁新发展”议题环节发表演讲内容节选:



      我今天发言的主题是“贸仲2024《仲裁规则》修订新亮点”。当今国际仲裁制度加速演进,新一轮科技和产业革命正在重塑仲裁的“模样”,世纪疫情更加快了仲裁制度的演变进程。为适应新形势新变化新发展,贸仲发布2024《仲裁规则》。在全面总结贸仲自1956年创立以来、超过6万件案件管理实践经验的基础上,贸仲积极借鉴吸收国际仲裁最新发展成果,对仲裁程序作出了30多处重要改进和优化,新仲裁规则亮点纷呈,受到了业界的广泛认可。


      我这里从一个仲裁用户角度,重点谈几处重大的修订。


      首先,在新一轮科技和产业革命的大背景下,贸仲2024《仲裁规则》一个最突出的特征就是强调科技赋能,扩展了信息技术在仲裁场景中的应用。疫情期间,信息技术在贸仲案件文件送达、开庭审理中已经获得大量应用。2021年4月,为应对疫情对仲裁程序的影响,贸仲及时推出了应对疫情积极稳妥推进仲裁程序指引,特别指出在线开庭是开庭审理的一种形式,符合贸仲《仲裁规则》的规定,在此基础上,贸仲鼓励仲裁员和当事人“因案制宜”优先考虑进行在线开庭。在总结实践经验的基础上,贸仲2024《仲裁规则》加快了仲裁拥抱新科技的步伐。根据新规则,当事人可以通过在线立案系统提交仲裁申请,可以通过线下、在线或者混合的方式开庭。新规则第8条还规定了电子方式送达优先。该规则第52条明确规定,仲裁员电子签名与手写签名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在当事人同意的情况下或者贸仲认为必要时,还可以通过电子方式送达仲裁裁决书。


      第二,贸仲2024《仲裁规则》受到仲裁用户普遍欢迎的一个修订,是明确当事人约定仲裁前进行协商调解不影响仲裁案件的受理。在实践中,多层级仲裁条款越来越普遍,当事人通常在仲裁条款中约定在仲裁之前先进行协商或者调解,被申请人往往以双方当事人未进行协商或者调解为由挑战仲裁管辖权。境内外仲裁和案例已经明确,这类仲裁前置程序的约定与仲裁管辖权问题无涉,如果当事人事前没有进行协商、调解并不会因此影响仲裁机构和仲裁庭的管辖权。贸仲2024《仲裁规则》第12.2条规定,当事人约定仲裁前应进行协商、调解程序的,未协商、未调解,不影响申请人提起仲裁和仲裁委员会受理案件,除非仲裁程序的准据法和仲裁协议对此作出了相反规定。这一修改,降低了当事人提起仲裁申请的门槛,极大地提高了仲裁效率。


      第三,贸仲2024《仲裁规则》进一步扩大了多合同仲裁和合并仲裁的适用范围。当前,当事人之间同类型交易、系列交易越来越多,客观上要求仲裁机构和仲裁庭协调处理此类争议,以提高仲裁效率、避免矛盾裁决。贸仲2024《仲裁规则》第14条和第19条明确规定可以将具有牵连关系的合同在单个仲裁案件中合并提出仲裁申请、或者合并仲裁,进一步扩大了两项制度的适用范围。


      第四,贸仲2024《仲裁规则》更加尊重当事人选择首席和独任仲裁员的自主权。新规则第27条和第29条进一步丰富了当事人选择首席仲裁员和独任仲裁员的方式,根据该规定,双方当事人可以约定由其各自选定的两名仲裁员共同选定首席仲裁员,也可以约定由仲裁委员会主任提名首席仲裁员和独任仲裁员人选名单供当事人选择。


      第五,引入同时加强对第三方资助的规制。当前,第三方资助在国际仲裁中日趋活跃,贸仲2024《仲裁规则》新增一条即第48条专门对第三方资助作出规定。一方面在仲裁程序中接受第三方资助的做法,同时对其作出规制,要求当事人进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以确保仲裁员的独立公正性和仲裁程序公正公平。


      2023年,贸仲受理仲裁案件数量和标的总额均创历史新高,共受理仲裁案件5,237件、同比上升28%,标的总额超过1,510亿元人民币、同比增加19%。


      贸仲2024《仲裁规则》的生效实施,有助于进一步提高贸仲的国际竞争力和国际公信力,为高水平对外开放提供更加优质的仲裁法律服务保障。



Davdi HOLLOWAY:法律创新护航经济增长


      以下内容是阿联酋AL Tamimi律师事务所合伙人、贸仲仲裁员Davdi HOLLOWAY在“变革时代:聚焦国际仲裁新发展”议题环节发表演讲内容节选:



      从广义上来讲,我们迪拜是中东地区,属于是海湾阿拉伯国家合作委员会(GCC)成员,为什么聚焦这个地区?我的律所很多办公地点都在中东国家,我们对中东国家法律系统非常熟悉,同时这些国家有一些共同特性,经济增长迅速,这也带来了非常多的争议解决,因此迪拜也成了国际商事争端解决中心。


      中国是阿联酋最大的贸易伙伴,中阿贸易额今年基本上已经突破了1000亿美元。官方数据表明,自2019年到今年已经翻了一倍,而且我们能看到我们其实在中国有业务,所以中国客户和业务也是在越来越多的增长,因为有越来越多的中国企业来到阿联酋。


      在过去这些年,我非常有幸跟贸仲有合作,我们看到其他重要的贸易伙伴,我们看到一些规律。印度在过去4年当中翻了一倍的贸易额,还有欧盟、美国、俄罗斯基本上是四年期间翻了三倍。我们从细节中跳出来,通过这些数据可以看到的是一个中立的趋势,这些国家彼此之间贸易关系不是很好,但是可以和阿联酋建立起很好的贸易伙伴关系,它所体现出来的是在所有的经济领域当中,从很大的沙特基建设施到建筑项目,我们整个区域都可以说在蓬勃发展。


      还有可再生能源领域,中国实际上向这些市场出口了非常多的产品,迪拜的一个塔,这里是全球钻石、能源、宝石最大的交易中心之一,大宗商品交易中心之一。


      回到法律,我想说在我们地区能够看到法律程序不断支持该地区商业的发展,贸易和投资方面的法律在不断更新。我们建立了很多自贸区,在自贸区的公司可以免除关税。今年的投资法做了修订,现在我们循序法院通过英文进行庭审,今年我们也发布了第一个英文的法院判决。


      迪拜国际金融中心(DIFC)法院是世界上最早的世界商事法院,对于仲裁来讲,仲裁整个社区是紧密互连的,对于我在DIFC法院的工作而言,我知道我们法院做的很多的工作都是在支持仲裁程序、监督仲裁、执行仲裁裁决,还有很关键的就是去执行相应的仲裁措施,这是法院所做的很大的一部分工作。


      还有执行机制,在本地区非常行之有效,我们广泛采用了《纽约公约》(即《承认及执行外国仲裁裁决公约》)还有GCC海外合作委员会的公约,利雅得公约。


      简单讲一下调解,中东地区大力在推广和解和调解,我们也尊重《新加坡调解公约》,阿联酋现在正在打算加入《新加坡调解公约》,而且也在大力发展投资调解机制的。


      迪拜国际仲裁中心(DIAC)在2022年当中20%的案件都来自于中东地区,自从他们在阿布扎比开展安全管理中心之外,在阿联酋进行仲裁的案件翻了一倍。对于DIAC,迪拜办公室本身的案件量也非常多,我们有很多案件,很多律师现在都搬到了这里,就像滚雪球一样,法律社区在不断发展壮大。我们非常高兴看到这些多重因素叠加促进我们的蓬勃发展。


      经济增长不容忽视,但是在看经济增长的时候面临不确定的时代,我们可以得出的结论是法律创新,希望能够为法律社区去提供他们所需要的清晰的法律和规范。我想到了重新本地化,因为我们在讲国际标准,但是这是一个本地背景,对于争端解决它应当是本地的服务,当事人不需要去伦敦、新加坡,去国外的中心去仲裁,这并不意味着阿联酋和迪拜会直接进入下一阶段,成为完全国际化的仲裁中心,至少从我的日常体验中还没有走到那里。


编辑:武卓立


原文链接:http://www.legaldaily.com.cn/newzt/content/2024-12/30/content_9115190.html

http://www.legaldaily.com.cn/newzt/content/2024-12/30/content_9115192.html

http://www.legaldaily.com.cn/newzt/content/2024-12/30/content_9115193.html

http://www.legaldaily.com.cn/newzt/content/2024-12/30/content_9115194.html

http://www.legaldaily.com.cn/newzt/content/2024-12/30/content_9115195.html

http://www.legaldaily.com.cn/newzt/content/2024-12/30/content_9115196.html

http://www.legaldaily.com.cn/newzt/content/2024-12/30/content_9115197.html

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 京ICP备 14011988号-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