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资讯详情

新加坡专场活动“起草争议解决条款的实践经验:香港和新加坡特色”研讨会成功举办


2023年9月18日,由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贸仲”)香港仲裁中心与新加坡律明律师事务所联合主办的、2023年中国仲裁周新加坡专场活动“起草争议解决条款的实践经验:香港和新加坡特色”研讨会成功举办。本次研讨会共吸引了来自新加坡、马来西亚、菲律宾、缅甸、澳大利亚、德国、印度、中国内地、中国香港、中国澳门等全球超过10个司法管辖区的律师、法务、学者、仲裁员等专业人士报名收看,观看量达600余次。本次研讨会得到了香港仲裁师协会、新加坡仲裁师协会等机构的支持。

微信图片_20230922222344.png

(贸仲副主任兼秘书长王承杰先生致辞)

贸仲副主任兼秘书长王承杰先生为研讨会致欢迎辞。王秘书长表示,中国和新加坡一衣带水,随着经贸联系持续深化,经贸合作主体对争议解决的需求不断增强。贸仲60多年来已妥善处理了以涉外争议为主的商事仲裁案件近六万件,案件当事人涉及150多个国家和地区。仲裁裁决在世界范围内包括新加坡、美国、英国、澳大利亚等普通法国家得到了广泛的承认与执行。王秘书长结合贸仲的办案数据,分享了贸仲近年来管理高争议金额、复杂案件的情况。

在分享新加坡法院承认和执行贸仲仲裁裁决的实例时,王秘书长强调了起草规范仲裁条款的重要性。王秘书长指出,时代对仲裁提出的新需求层出不穷,但规范的仲裁条款是有效通过仲裁解决争议的基础。此次研讨会从律师、仲裁员、仲裁机构和公司法务角度切入,全场景为中、新争议解决领域持份者提供经验,颇有意义。

微信图片_20230922222345.png

(从上至下分别是吕玲玲女士、骆维明律师)

在研讨会的第一个主题演讲环节“起草争议解决条款的考虑因素”中,新加坡律明律师事务所联席管理合伙人、贸仲仲裁员骆维明律师介绍了多层级争议解决条款的优势和潜在风险以及起草有效的多层级争议解决条款需要特别注意的事项。骆律师还介绍了《新加坡调解公约》对企业约定“仲裁-调解-仲裁”条款的潜在影响。随后,新加坡航空领域上市公司总法律顾问吕玲玲女士与骆维明律师就企业在争议解决条款的起草和谈判时的考虑因素等话题进行了讨论。

微信图片_20230922222345_1.png

(从上至下分别是王皓成先生、黄锡义先生)

在研讨会的第二个主题演讲环节“多层级争议解决条款以及影响”中,贸仲香港仲裁中心副秘书长王皓成先生结合贸仲香港仲裁中心最近更新的《关于时长、费用、仲裁员和紧急仲裁员的数据报告》,用数据佐证了贸仲香港仲裁中心管理案件时长短、费用低、以及仲裁员队伍多元化的特点。王副秘书长结合贸仲香港仲裁中心的示范仲裁条款,分析商事主体在拟定争议解决条款时应注意的问题。此外,王副秘书长还结合贸仲现行《仲裁规则》第47条“仲裁与调解相结合”和有关实例,分享贸仲仲裁与调解相结合的实务经验。贸仲仲裁员黄锡义先生结合实际案例,分享了多层级争议解决条款在新加坡、英国以及中国香港的应用情况以及实际意义,为仲裁从业者如何起草争议解决条款提出实用建议。

微信图片_20230922222346.png

(从左至右,从上至下:骆维明律师、吕玲玲女士、王皓成先生、黄锡义先生、黄慧娴律师、夏婧捷女士)

在小组讨论环节,新加坡律明律师事务所副总监黄慧娴律师担任主持。与会嘉宾就“如何建议双方当事人遵守仲裁前的协商或者调解”“仲裁与调解相结合时,不同法域下仲裁员兼任调解员的观点和实践差异”等话题进行了交流。本次研讨会由贸仲香港仲裁中心助理法律顾问夏婧捷女士主持。

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 京ICP备 14011988号-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