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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仲裁庭自由裁量权及其限制”专题讲座成功举办


2023年9月12日,中国仲裁周之“仲裁庭自由裁量权及其限制”专题讲座在四川外国语大学成功举办。本次讲座由贸仲仲裁员、法学博士唐青阳先生主讲,贸仲仲裁员、川外商务英语学院副教授郑文琳女士担任主持人,贸仲西南分会/四川分会秘书长王瑞琛以及重庆市商务委员会政策法规处处长王进参与话题讨论。川外商务英语学院、社会与国际法学院130余名同学参与了本次讲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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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青阳先生首先引用国内外相关文献介绍了如何界定仲裁庭自由裁量权的基本概念,对其形式正当性和实质正当性进行了分析,再从程序、事实、证据和法律适用四个角度阐述了仲裁庭自由裁量权的具体构成。他还指出,仲裁庭的自由裁量权是建立在公平正义的基础之上,在适用法律、已有证据、仲裁程序正当、符合事实的范围内成立。同时,仲裁庭的自由裁量权必须是建立在法律和规则的监督之下,仲裁机构在规范管理和监督等方面具有非常重要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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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左到右、从上到下依次为郑文琳、唐青阳、王进、王瑞琛)

在与谈环节,王进处长结合自身工作,从企业需求、社会实践和政府职能方面分享了自己的看法。同时,他表示社会在涉外法律领域缺乏大量高端人才,呼吁广大学子向相关领域规划发展。

王瑞琛秘书长提出,仲裁的自由裁量权充分体现了专家裁判这一仲裁特点,也是仲裁的魅力所在,《仲裁法》赋予了仲裁相比诉讼来说更大的自由裁量权,行使仲裁裁量权必须建立在公平、公正的基础上,作为仲裁机构应有相应的制度防止裁量权的滥用,同时也负有监督仲裁庭滥用裁量权的职责。王瑞琛秘书长还结合案例,生动地向同学们展示了仲裁庭自由裁量权在仲裁实践中的运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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