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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中国仲裁周南京专场暨“江苏民营企业法治营商环境建设研讨会”成功举办


9月24日,2020中国仲裁周南京专场暨“江苏民营企业法治营商环境建设研讨会”在南京成功举办。本次研讨会由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江苏仲裁中心(简称“贸仲江苏中心”)、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江苏省分会和南京市律师协会共同主办,江苏省国际商事法律服务中心协办。

研讨会由贸仲江苏中心副秘书长汤寅宏先生主持,他表示仲裁周作为开放性的交流研讨平台,期待通过与会嘉宾的深入探讨,了解民营企业发展现状及所关心的问题,搭建司法理论界、实务界与民营企业之间沟通的桥梁,齐力为民营企业健康发展建言献策,共同为江苏民营企业做大做强提供坚实的法治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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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汤寅宏副秘书长主持)

贸仲仲裁院副院长兼贸仲江苏中心秘书长谷岩先生,南京市律师协会会长、江苏圣典律师事务所主任贾政和先生分别发表致辞。谷岩副院长表示本次研讨会以“江苏民营企业法治营商环境建设”为主题,聚焦民营企业法律风险防范、企业创新的法律保障,探讨当今经济新常态下民营企业发展的新需求、新挑战,有利于进一步增强民营企业参加国内外市场竞争的软实力,创建公平有序的法治营商环境。他指出,仲裁在化解争议解决中具有快捷、经济、公正、专业的独特优势,贸仲受理的涉江苏当事人案件中有相当数量的案件涉及民营企业,贸仲将通过贸仲江苏中心平台,延伸法律服务触角,建立仲裁服务民营企业的长效机制,与省内法律服务界一道,帮助企业及时化解纠纷,提高企业应对风险的能力,努力为江苏打造国际化、法治化、便利化的营商环境贡献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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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谷岩副院长致辞)

贾政和会长表示,优良的法治化营商环境,对民营企业发展才能真正起到“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作用。贸仲在江苏南京设立贸仲江苏中心,可以就近为当事人提供便利化、专业化、国际化的仲裁服务。他指出,江苏本地的仲裁业务发展水平与其社会经济发展不相称,也与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的要求有差距,希望南京市律师协会与贸仲江苏中心建立紧密的合作关系,从多渠道宣传仲裁,吸纳地区优秀专业人才,搭建仲裁确认调解结果对接机制等途径,共同为江苏民营企业的发展保驾护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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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贾政和会长致辞)

在研讨环节,三名主讲嘉宾分别从司法审判、法律服务实践、金融支持民营企业视角围绕主题发表演讲。

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五庭法官桂艳女士以“法治营商环境的塑造原理及司法路径”为题发表演讲,围绕良好营商环境的十一个评估指标,具体分析了执行合同指标中的司法程序质量、案件管理、法院自动化和替代性纠纷解决指数。她指出,确定的行为具有可预期性,可以保证交易安全,并以贸仲香港中心裁决获内地法院执行案件为例,具体解释了仲裁司法审查领域的司法实践,强调法院对于仲裁司法审查具有有限性、预期的可确定性,从而保证仲裁的有效性,达到进一步创造良好法治营商环境目的。

贸仲仲裁员、北京市中银(南京)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李俭先生围绕“江苏民营企业营商环境法治化若干问题的思考”主题,通过相关案例分析了优化营商环境中民营企业面临的痛点。结合民营企业法治营商环境在江苏的实践,他提出要重视契约精神、加强法制观念,降低民营企业融资成本,改民事思维为商事思维,整合优化资源力量、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等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支持民营企业发展的建议。

中国银行江苏省分行公司金融部高级经理王钦成先生就金融支持民营企业进行讲授。他从国家出台政策优化民营企业发展为背景,以中国银行为例,阐述了银行在优化授信政策、提供服务质效、加强资源配置、拓宽融资渠道、降低融资费用等方面为支持民营企业进行的相关举措,并对近期的减费让利、数字银行、逆周期调节、法律合规等热点问题进行了分析。

贸仲仲裁员、国浩律师(南京)事务所合伙人陈发云先生对研讨会进行了点评,指出今天的研讨会从多方位探讨优化民营企业的法治营商环境,通过深入浅出的精彩讲解,对打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法治营商环境具有积极的作用,希望建立包含仲裁在内的一体化、一站式的法律综合体,调节调动多种法律资源,促进江苏民营企业的发展和法治营商环境的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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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左至右、从上至下依次为桂艳女士、李俭先生、王钦成先和陈发云先生)


本次研讨会作为中国仲裁周系列活动之一,也是中国仲裁周品牌活动走入江苏以来首次采用线下与线上同步直播的方式进行,来自本地的仲裁员、律师、企业法务等50余人至现场,参与研讨。研讨会的成功召开,有助于省内民营企业进一步深入了解仲裁和贸仲江苏中心,有助于增进贸仲江苏中心与江苏司法、律师、金融等各界的了解,助力江苏民营企业的创新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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