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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9-20
贸仲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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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9月19日,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CIETAC,下称“贸仲”)与新加坡国际仲裁中心(SIAC,下称“新仲”)年度联合会议正式召开。本届会议主题为“新冠肺炎疫情背景下的国际争议解决”,通过线上线下结合的方式进行。本届会议同时获得了新加坡国际调解中心(SIMC)、常设中国建设工程法律论坛(PFCCL)以及安可锐(北京)咨询有限公司的支持。来自世界多个国家和地区的仲裁机构代表、仲裁员、律师、学者、公司法务近两千名观众参与了本次会议。
会议开幕式由贸仲上海分会秘书长焦亚尼女士主持,贸仲仲裁院副院长赵健先生代表贸仲向与会的嘉宾致欢迎辞。赵健副院长谈到,疫情对仲裁机构是一场大考,考验仲裁机构的应变创新能力、责任担当与国际合作能力。在抗击疫情期间,贸仲积极探索新形势下仲裁制度的创新,在规则和技术上开发与完善网上庭审系统,有效推进仲裁程序顺利进行;贸仲通过开设“抗击疫情法律风险防范专栏”,推出150余篇高质量的企业法律风险防范报告,开设数十场“贸仲直播间”,及时帮助企业进行行业法律风险防范;贸仲还向新仲在内的34家国际机构援助抗疫物资,用实际行动应援全球同行。
(贸仲仲裁院副院长赵健先生)
新仲首席执行官林淑慧女士首先分享了新加坡商事仲裁及调解制度的最新发展,然后介绍了新仲为应对疫情挑战所采取的行动。她指出,尽管疫情促使人们通过网络进行远程交流,但并没有改变人们选择仲裁地以及仲裁机构时考虑的主要因素:即中立、独立、稳定、公正、效率、透明以及连通性等;保持开放、与世界接轨、加强国际交流与合作,是一家国际仲裁机构取得成功并保持领先的关键。最后,林淑慧女士回顾了与贸仲近30年的合作历程,希望双方未来进一步深化合作,共同促进国际仲裁事业的繁荣与发展。
(新仲首席执行官林淑慧女士)
本次联合会议包含两个专家讨论议题,第一议题围绕“面向未来:中心视角下多元化争议解决的革新与发展”展开深入讨论,由SIAC仲裁院成员、中伦律师事务所合伙人曹丽军律师主持。首先,新加坡Allen & Gledhill律师事务所合伙人William Ong (王文辉)先生结合新加坡法院对于多层次争议解决条款效力的认定,介绍了SIAC和SIMC联合提供的“仲裁-调解-仲裁”机制。商务部条约法律司二级巡视员温先涛先生围绕《新加坡公约》影响下商事调解制度的推进这一主题,介绍了调解的概念、特点及经济学动机,并分析了新加坡调解公约的意义以及如何在国内落地等问题。新仲仲裁院院长Gary Born先生回顾了过去几十年中投资仲裁所发挥的重要作用,并从国际投资争端解决中心(ICSID)规则修订 、ICSID和联合国国际贸易法委员会(UNCITRAL)联合发布的投资仲裁裁判者行为守则、新仲投资仲裁规则、美墨加协定、投资仲裁所面临的挑战等五个方面介绍了投资仲裁领域的最新发展。池漫郊教授介绍了近年来投资仲裁领域的主权回归现象、联合国国际贸易法委员会第三工作组关于投资人与国家间争议解决(ISDS)改革工作的进展、以及该改革工作将产生的影响。
(从左到右、从上到下分别为中伦律师事务所合伙人曹丽军律师、新加坡Allen & Gledhill律师事务所合伙人William Ong律师、对外经贸大学国际经济法律与政策中心主任池漫郊教授、新仲仲裁院院长Gary Born先生、商务部条约法律司二级巡视员温先涛先生)
研讨会的第二个议题聚焦“立足实践:不同法域视角下的国际仲裁专家证人”,由贸仲上海分会秘书长焦亚尼女士主持。首先,中国建筑股份有限公司法律事务部资深高级经理徐芊芊女士结合我国《民事诉讼法》《仲裁法》及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介绍了专家证人参与我国国内仲裁程序的依据;她同时分析了贸仲、新仲仲裁规则及IBA证据规则对专家证人的相应规定。在涉外建筑工程纠纷的回流的新形势下,国际和国内仲裁机构都应该做好迎接挑战的准备。安可锐(北京)咨询有限公司总监宫黎女士作为专家证人服务提供者的角度,讲述了专家证人的职责、角色和任命路径,并结合三项真实案例,对定损专家 (quantum expert) 和工期延误专家 (delay expert)的职能与工作方法作出了讲解。随后,达辉律师事务所合伙人马志华律师谈到,与英美法系对抗式庭审伴生的专家证人制度在中华法系中还有很长的磨合之路要走。“去哪找专家,找什么样的专家”“怎么用好专家意见”“庭前如何准备”是每位当事人和代理人都要考虑的问题。具体而言,应当区分中外专家,根据其从事专家证人的专业度进行差异化处理,特别是代理人应当保持充分的沟通与谨慎的信任。最后,贸仲仲裁员、常设中国建设工程法律论坛秘书长孙巍先生认为,专家的核心身份是给仲裁庭提供意见,查明事实,因此需要平衡好协助仲裁庭查明事实和解决当事人委托的技术问题之间的关系。作为当事人,不应当同专家设置奖励条款,而应当保持社交距离。作为仲裁庭,需在开庭前明确庭审的规范,排除干扰因素;在庭审中,可以当庭将双方共同确认的事实固定,高效推进程序;在庭审后,对专家意见施加合理的权重。
(从左到右、从上到下分别为达辉律师事务所合伙人马志华律师、安可锐(北京)咨询有限公司总监宫黎女士、贸仲上海分会秘书长焦亚尼女士、常设中国建设工程法律论坛秘书长孙巍先生、中国建筑股份有限公司法律事务部资深高级经理徐芊芊女士)
本次联合会议分享和讨论调解仲裁相结合以及专家证人的相关问题。与会嘉宾之间积极互动,促进了行业内的交流,会议取得圆满成功。相信在两国仲裁机构及法律界人士的共同努力下,贸仲与新仲不仅能携手克服当下新冠肺炎疫情带来的影响,也将持续树立争议解决机构共建互赢的典范,从而为亚太地区乃至国际争议解决规则制定和机构合作做出新的贡献。